甲方(委托方):
地址:
聯系人:
聯系電話:
乙方(代理方):
地址:
聯系人:
聯系電話:
鑒于甲方擬進行政府采購活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、誠實信用的原則,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政府采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:
一、委托事項
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采購代理機構,負責以下事項:
- 編制采購文件;
- 發布采購公告;
- 組織開標、評標活動;
- 協助甲方確定中標供應商;
- 其他與采購代理相關的服務。
二、委托期限
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年月__日止。委托期限屆滿前,雙方可協商續簽。
三、雙方權利與義務
1. 甲方權利與義務:
(1)提供采購項目的基本信息及技術要求;
(2)負責審批采購文件及中標結果;
(3)按時支付代理費用;
(4)配合乙方完成采購代理工作。
2. 乙方權利與義務:
(1)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要求,依法組織采購活動;
(2)確保采購過程的公開、公平、公正;
(3)及時向甲方報告采購進展及結果;
(4)妥善保管采購活動相關資料。
四、代理費用
- 代理費用標準為_;
- 支付方式為_;
-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后__日內支付代理費用。
五、違約責任
- 若甲方未按時支付代理費用,每逾期一日,按應付未付款項的__%向乙方支付違約金;
- 若乙方未按約定履行代理職責,造成甲方損失的,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六、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,雙方應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七、其他事項
- 本協議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- 本協議未盡事宜,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。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
日期:年月__日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
日期:年月__日